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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的通知

  备注:“免疫预防工作”部分共10项指标,总分为100分,以市为单位分别计算各市总得分;对通过政风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途径投诉免疫预防工作相关问题的,每查实1起扣1~3分;对在免疫预防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工作失误的,扣3~5分;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取消评奖资格。总得分居全省前5位的,可获得“2012年免疫预防工作质量考评优秀奖”;对比2011年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的,可获得“2012年免疫预防工作质量考评进步奖”。

  2012年江苏省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指标
  (结核病防治工作)

考评指标定 义计算方法数据来源评分方法

指标1:结核病人发现工作质量综合评价

计算结核病患者/可疑者总体到位率、初诊患者查痰率、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涂阳肺结核患者占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总数的比例等4项指标,以综合评价病人发现工作质量。

以市为单位,下列4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

①结核病患者/可疑者总体到位率≥95%

②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初诊患者查痰率≥95%

③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

④涂阳肺结核患者占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总数的比例≥25%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结核病三本登记本、密切接触者筛查登记本及现场督导。

满分15分,4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者得15分;任意一项指标未达标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指标2: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工作质量综合评价

计算结核病人接受免费抗结核药品治疗率(开始治疗时提供免费药品)、新涂阳患者治愈率、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等3项指标,以综合评价病人治疗管理工作质量。

以市为单位,下列3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

①初治结核病人接受免费治疗率≥90%

②上一年登记新发涂阳患者治愈率≥85%

③上一年登记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95%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及现场督导和电话访问。

满分15分,3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者得15分;任意一项指标未达标的,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3:当年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痰培养阳性率

2012年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痰培养阳性病人数占所有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人数的比例。

分母:2012年所有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人数。

分子: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痰培养阳性病人数。

耐多药肺结核可疑患者包括:新登记复治涂阳患者、初治失败患者和治疗2、3月末涂阳患者三种对象(慢性排菌患者和有耐多药患者接触史的结核病患者暂不列入考核)。

数据来源:网报系统和该实验室痰培养登记本。

满分10分,痰培养阳性率达80%得7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3分,达到90%以上得10分。未达到80%的,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4:新诊断耐多药患者纳入治疗率

2012年新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病患者纳入耐多药治疗的比例。

分母:2012年度诊断为耐多药患者的病人数(不含纳入治疗前死亡者)。

分子:分母中纳入耐多药治疗的人数。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及报表。

满分10分,耐多药患者纳入治疗按照《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2011年版)》标准执行,得分计算方法为:10分×纳入治疗的比例

指标5: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成率

已建成“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DOTS实施单位数占辖区内DOTS实施单位数的比例。

分子:已建成“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DOTS实施单位数。

分母:辖区内DOTS实施单位数。

数据来源于现场督导。

满分10分,得分计算方法为:10分×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成率

指标6: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疫情报告质量综合评价

计算结核病专报系统中病案信息初次录入及时率、转入患者到位信息反馈率、病案转归信息完整率等3项指标,以综合评价疫情报告质量。

以市为单位,下列3个单项指标分别应达到:

①病案信息初次录入及时率≥99%

②转入患者到位信息反馈率≥90%

③病案转归信息完整率(不含转出)≥95%

数据来源于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并结合现场督导。

满分15分,3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者得15分;任意一项指标未达标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指标7:药品管理质量综合评价

计算药品破损率、药库建设合格率、帐表一致率、库存控制和药品发放规范率等4项指标,以综合评价药品管理质量。

药品管理质量综合评价指数=(1-药品破损率)×0.3+药库建设合格率×0.3+帐表一致率×0.2+库存控制和药品发放规范率×0.2。

根据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年省级督导情况综合判定。

满分10分,得分计算方法为:10分×药品管理质量综合评价指数

指标8:结核病定诊机构痰涂片EQA不合格实验室所占比例

结核病定诊机构痰涂片EQA不合格实验室总次数占被抽查结核病定诊机构实验室总数的百分比

分母:被抽查结核病定诊机构实验室总数。分子:结核病定诊机构痰涂片EQA低于60分的实验室总次数。

考核标准:每个实验室考核满分100分,所有被抽检玻片判读结果占80分(出现一张高假阳或高假阴扣50分,一张低假阳或低假阴扣25分);所有被抽检玻片质量占20分(出现一张玻片质量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实验室。

数据来源:省级对各市、县级结核病定诊机构实验室不定期痰涂片EQA。

满分13分,各市不合格实验室总次数所占比例按从低到高排名,最低市得13分,其他市依次减1分,最高市1分。

指标9:结核病定诊机构实验室各类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符合率

抗结核药物包括:异烟肼、利福平、链霉素、乙胺丁醇等4种一线药物和阿米卡星、卡那霉素、氧氟沙星、卷曲霉素等4种二线药物。

 

分母:测试菌株总数。

分子:测试结果与标准一致的菌株数。

数据来源于《2012年全省结核菌药物敏感性试验质量保证工作》熟练度测试数据和定期药敏复核数据。

满分13分,以市为单位按照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符合率从高到低排序,最高市得13分,其他市依次减1分,最低市1分。

指标10:当年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当年省定的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管任务完成情况,全球基金项目、中盖合作项目等工作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当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并参考日常督导情况确定。

* 肺结核患者发现任务完成率(95%)

* 国际合作项目经费(与患者治疗管理相关的费用除外)使用率(100%)

* 国际合作项目指标完成率(100%)

根据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年省级督导情况综合判定。

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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