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重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暑假期间学生交通安全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针对当前车辆不断增多,道路交通状况不良,交通安全事故有所上升,又正值假期旅游旺季等实际情况,加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尤其对师生的外出旅游、夏令营活动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带队干部和教师的责任,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和有正规运营资质的运输单位,严防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事先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制定安全预案,严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师生安全。
五、暑假前后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在暑假前,组织有经验、业务水平高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重点要放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平房校舍、厕所和校园围墙等。同时,对校园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也要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达到规范要求;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确保畅通有效。对该维修维护的要立即组织力量在暑期内进行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停止使用,要制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整改完成,确保暑期结束后顺利开学。对因排查工作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和管理不善酿成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请各区市教育(体)局和局属各学校(园)将放假前后安全大检查和整改情况于9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安保处,市教育局将在开学后组织力量结合期初视导对区市教育(体)局和局属各学校(园)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年度对区市教育(体)局和有关学校的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六、加强暑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园)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和教师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恪尽职守,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快速报告和处置,要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甚至不报现象发生。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安全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