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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关于我市2011年投放的200辆新购公交车涉及线路票价问题的通知

汕头市物价局关于我市2011年投放的200辆新购公交车涉及线路票价问题的通知
(汕价函〔2012〕238号)


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汕府办会函〔2012〕1007号)的精神,现对你公司2011年投放的200辆新购公交车涉及线路票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目前运营的全部更换成新车(空调车)的17条线路,分别是第2、3、10、11、13、19、22A、22B、23、29、30、31、42、43、44、45、104A路,票价为2元/人次;第18路6元/人次(分段票价)。

  二、对持IC卡乘车的成人按8.5折,对学生、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荣残军人、经有关部门认定发证的特困户和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按5折,对烈属、五保户实行免费的价格优惠。

  以上通知票价标准自2012年6月10日起执行,你公司要切实落实对持IC卡乘客的价格优惠规定,接文后应按规定在15日内到我局办理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在相应站点的线路牌及营运车辆上做好明码标价,同时要及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并请于6月25日前将新票价的执行情况书面报我局(迳送服务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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