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努力改善社会民生
(二十六)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扶贫开发。完善扶贫贴息贷款运作模式,确保每个县至少有一家金融机构开办扶贫贴息贷款,并适当降低扶贫贴息贷款利率,努力扩大扶贫贴息贷款的覆盖面和规模,优先支持实施整村推进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发展。
(二十七)促进金融与科教事业的融合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融资,发展科技金融,推动创业投资,鼓励金融资本和民间资金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增加对各类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信贷投入,抓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在校学生的诚信教育,继续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努力做到应贷尽贷。
(二十八)继续推动商业保险发展和保险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鼓励保险业扩大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和年金业务,积极推动商业保险快速发展。研究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提高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保障积极性,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九)确保保障性住房融资需求。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支持体系,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
(三十)大力发展消费金融。积极探索新的消费信贷形式,开发多层次的理财产品。推动个人住房、汽车、休闲旅游、耐用消费品等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鼓励银商合作,推广银行卡的结算和支付,进一步改善银行卡用卡环境,促进扩大银行卡消费市场。大力推进涉农银行卡产品创新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鼓励发展农村分期付款等消费信贷品种,培育和发展农村消费信贷。
(三十一)加快推进支付体系建设。强化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继续开展好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准入审查和监督。加强支付结算系统管理,拓展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功能,努力满足经济主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支付结算需求。大力推动金融IC卡非现金支付在全省公共服务领域应用,积极发行金融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