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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突出抓好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加大新兴产业、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机电制造、现代服务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的名牌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到2015年,争创省级以上名牌70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以上,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3个以上,省长质量奖3个以上,市长质量奖20个以上。加快形成具有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优势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全市各支柱产业、传统优势行业的主导和重要支撑,使名牌创建工作对我市经济的带动作用更加显著。
  三、工作重点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实施名牌战略的主体是企业。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强质量管理,学习和创新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苦练内功,夯实名牌建设基础;引导企业树立名牌意识和品牌经营理念,以创建知名品牌为目标,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支撑,以产品质量为基础,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制定优惠政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和顺应市场需求的大企业集团加快发展,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打造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抓好重点骨干企业和示范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设,培育特色鲜明的行业龙头,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服务名牌;围绕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打造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科学制定营销战略,在重视产品销售的同时,加大售后服务力度,着力提升产品的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推进科技创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部门、科研单位、中介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创新平台。加强财税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力争到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集中力量掌握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提高产品的信誉和竞争力。
  (三)推行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推行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主的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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