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滨政发[201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现将《滨州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滨州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实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我市3年来的医改成果,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既定目标,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19号)、《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滨发〔2009〕21号)和《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明确我市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我市未来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自2009年8月我市医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在省医改领导小组的指导、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全面落实滨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经过近3年的不懈努力,各级共投入医改资金25.69亿元,圆满完成了五项医改任务,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呈现出“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增活力”的良好局面。
截至2011年底,全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4.4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295万人,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年240元。3年来,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住院补偿达到87万人次,共报销17.9亿元。其中,参合农民受益率从2008年的152%上升到346%。三项医保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达到70%左右,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实施困难人群门诊、住院救助3.8万人次,医疗救助支出8524万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10个县(区)的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1287处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所有药品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7%。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对全市86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品采购、经费保障制度等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2009年以来完成中央下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8个,累计完成投资7626万元,完成建设规模1.9万平方米。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全市成功打造了15分钟就医圈。深入实施“卫生强基”工程,市人民医院被国家批准为全省首批“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市81所医疗机构与59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长期对口帮扶关系,培训各类卫生人员2.7万人次,基层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市开展了10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以免费或补贴形式向群众提供,重点向农村倾斜。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1年的25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3年来,医改工作逐步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重视,支持医改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实践证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尤其是在基层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推动了民生保障和改善,推进了医药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了社会公平,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