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后,协助衔接上级机关出具募投项目符合要求的核查意见;
4、优先给予上市后备企业项目资金支持;
5、指导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培训和选拔工作。
责任领导:刘千鸿 副主任
联 系 人:何爱良 体改科长
市经信委:
1、设置专门科室,配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上市办日常工作环境;
2、优先给予上市后备企业各类项目资金支持;
3、研究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具体实施措施;
4、在职责范围内优先办理后备企业立项申报;
5、参与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选定。
责任领导:田晓明 纪检组长
联 系 人:李拥军 上市科长
市财政局:
1、落实企业上市启动资金和上市办的工作经费,并负责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2、牵头研究落实扶持上市后备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支持资金;
3、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会计制度;
4、指导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选定。
责任领导:陈志国 总经济师
联 系 人:张晓丹 企业科长
市国资委:
1、指导和帮助企业涉及国有资产的处置及股份改制;
2、帮助企业做好国有资产租赁、转让和出让的手续完备工作。如国有股权、商标专利、土地设备等。
责任领导:胡胜新 总经济师
联 系 人:蒋佑国 财务监督科负责人
市国税局:
1、运用税收手段,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改制上市;
2、妥善解决企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3、出具企业合法存续期间依法纳税的情况证明;
4、指导企业搭建合理的上市架构,给予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
责任领导:徐自安 副局长
联 系 人:王勇生 所得税科长
市地税局:
1、加强对企业规范经营、合理纳税的宣传引导,通过税收手段,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改制上市;
2、妥善解决企业遗留的过往税收问题;
3、出具企业合法存续期间依法纳税的有关文件;
4、指导企业搭建合理的上市架构,给予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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