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意见》、《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监察实施意见》、《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重点排污单位严格自律自查,填写自查表并按时上报本单位所属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经济功能区管委会。
  2.属地单位管理检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对重点排污单位上报的自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汇总表;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填写检查表,确保其减排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填写检查汇总表;按时将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表、自查汇总表、检查表及检查汇总表报送区环保局。
  3.职能部门全面监察。
  区环保局对重点排污单位定期进行现场监察和不定期抽查,并填写监察表,定期向领导小组上报监察表并汇报监察工作情况。
  区监察局和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职能部门的减排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全区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4.领导小组统一核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区环保局监察表进行汇总并将结果上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源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环保部门的各项减排监察工作进行统一核查。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监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协调一致,密切配合,确保为减排监测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严格管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监督、汇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做好监测、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查、协调职能,确保准确核定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三)严格统计,加强监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监测监察报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报表的填报、汇总工作,定期按时上报监测监察报表。要依托报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属地内监测监察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健全机制,强化考核。
  建立健全监测监察责任制和问责制,区环保局要将监测监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确保减排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七、本意见自2012年1月10日起施行

  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意见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