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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意见》、《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监察实施意见》、《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区环保局要将减排考核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确保减排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七、本意见自2012年1月10日起施行

  附件:
  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贵恒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国印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董建华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丁文强区国资委主任
  李国新区市政市容委主任
  吴建国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闫志广区农委主任
  闫连恒区监察局局长
  赵殿江区财政局局长
  解长春区统计局局长
  张尚强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李守义区水务局局长
  李成区交通局局长
  赵桂清区动物卫生监督局局长
  李宏伟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崔学军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支队长
  韩立稳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李国印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蔡小军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淑环区国资委副主任
  赵志齐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
  古艳山区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张显伟区农委副主任
  刘秉堂区监察局副局长
  李强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凤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贾凤霞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晓第区环保局副局长
  李书仁区环保局副调研员
  刘蔚区统计局副局长
  康建龙区水务局副局长
  王学文区交通局副局长
  姚林区动物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董学辉区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海玉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副支队长

  顺义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监察实施意见

  为准确核定我区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意见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10号)和区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顺义区“十二五”大气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削减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四项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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