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强化城市公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电力隧道建设,启动北务天然气高压调压站建设。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市容委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顺义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相关镇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47.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城市重点地区和农村地区日常环境建设。继续开展城市运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门店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市容委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城管监察大队、各镇、各街道、各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主管副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48.强化垃圾规范化管理,推进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工程,启动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市容委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农委、文明办、财政局、各镇、各街道、各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49.加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完成社会服务管理电子监控中心建设,启动城市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市容委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社会办、城管监察大队、信息中心、各镇、各街道、各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50.实施老旧小区市政设施改造,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优化群众生活环境。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市容委、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社会办、民政局、水务局、相关街道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十七、交通局(1项)
51.突出抓好轨道交通15号线与公交线路接驳工作,加快推进国门商务区、汽车生产基地、杨镇等公交场站建设,增加和优化公交线路,实现公交线网与轨道交通的高效衔接。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交通局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市容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相关镇、相关街道、相关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十八、顺义公路分局(1项)
52.加快推进东北部浅山区联络线建设,制定和落实沿线发展规划,不断改善基础设施配套条件,促进浅山地区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顺义公路分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市容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商务委、文化委、农委、财政局、外事旅游局、水务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顺义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相关镇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十九、城管监察大队(1项)
53.按照“减存量、控增量”的要求,坚决切断非法利益链条,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遏制违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城管监察大队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监察局、各镇、各街道、各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二十、环保局(3项)
54.深入贯彻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镇级集中供热中心建设,确保二级和二级以上天数达到76%以上。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环保局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市容委、城管监察大队、各镇、各街道、各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55.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快小中河、金鸡河等中小河道生态治理,确保主要河流断面综合达标率100%。
牵头领导:副区长赵贵恒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环保局行政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