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国资委、经济信息化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各镇、各街道、各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9.加强重要生产生活资料储备和市场供应,强化价格调控和监管,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商务委、财政局、统计局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10.加快各镇中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中心区整体形象和公共服务水平,吸引人口向镇中心区集中,产业向二三产业基地集聚。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市容委、经济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农委、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财政局、各镇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三、财政局(2项)
11.属地财税收入达到410亿元,同比增长10%;一般预算收入达到90亿元,同比增长12%。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财政局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国税局、地税局、各镇、各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12.完善区镇财政体制,健全各镇分类考核机制,加大对边远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市容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农委、各镇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四、金融办(3项)
13.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区内投融资平台建设,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金融办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14.加快发展金融产业,启动正德人寿总部、中信银行数据中心建设,推动现有金融分支机构提升为区域总部或区域结算中心;加大对金融业新衍生业态的吸引力度,积极筹建小额贷款公司和发行集合票据,促进金融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总部化和国际化发展。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金融办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信息化委、投资促进局、市规划委顺义分局、市国土局顺义分局、新城管委会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15.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完成3家企业上市。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金融办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市工商局顺义分局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五、人力社保局(2项)
16.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加大就业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实现城乡新增就业12000人,促进6000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6000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城乡劳动力二三产业就业率达到95%。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人力社保局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各镇、各街道、各经济功能区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17.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人力社保局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行政正职
完成期限:2012年12月底前
六、法制办(1项)
18.建立重大合同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强化重大合同的审核备案。
牵头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法制办行政正职
协办单位及负责人:各镇、各街道、各经济功能区及相关单位行政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