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考核
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均合格后,方能取得考核合格证书。
第九条 能力考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二)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当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代表人应当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专或者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者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 知识考试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与水利水电安全生产有关的规程规范及标准;
(三)水利水电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水利水电安全生产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知识考试每年举办两期。第一期在每年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举行,第二期在每年10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举行。
知识考试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有关机构具体组织,以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第十二条 能力考核采用在线预填报信息、知识考试前现场集中审核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
施工企业申请能力考核,应当根据本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能力考核内容对本企业申请人的安全管理能力进行初核,初核合格后,于每年4月20日前或者9月20日前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在知识考试前的15个工作日至10个工作日之间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有关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