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我省参展工作的通知
(粤农函〔2012〕6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由国家农业部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多部委协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将于2012年9月27-30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行(见附件1)。根据《
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2]3号)和农交会组委会5月上旬召开的全国筹备工作会议精神,我省已成立农交会广东省筹备组(附件2),负责广东展团参展的组织协调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的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请各局指定一位局领导任省筹备组成员,一位熟悉业务工作的同志任省筹备组联络员,并于7月10日前将局领导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络方式报省筹备办秘书组(电话:020-37638442、37637540,传真:020-37638530)。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为本市(区)筹备参加第十届农交会的总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参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尽早成立相应的筹备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
二、筹展经费
筹展经费参照往届做法,采用省、市及参展企业各筹集一部分的办法解决。综合展示交易区的场地租金、仓库租金、综合宣传和接待及以我省名义制作的场地广告等费用,由省统筹解决。各市(区)工作人员及企业参展人员差旅费、鲜活展品运输费、企业展位装饰费等由各市(区)和参展企业自行解决。
三、做好组织考察工作
本届农交会举办期间,我省将组织由省、市政府分管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广东省交易团,赴京参加农交会开幕式、广东交易团签约仪式等重要活动。各市(区)和参展企业可结合业务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交易团参观考察。
附件:1.《
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2]3号)(略)
2.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广东省筹备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