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情况考核表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手机:
  备注:1、旧国标是指2003年《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的口径标准。
  2、表中企业所属行业类别一栏按新国标分类标准填写。
  3、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单位普通贷款、单位信用卡及账户透支、并购贷款、贸易融资、银团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融资租赁、各项垫款以及票据贴现,不包括表外授信。

  2011年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情况考核表(二)

  填表单位(银行公章):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小微企业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主要产品    或主营业务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意见市统计局审核意见2011年营业收入2011年末资产总额市国税局审核意见市地税局审核意见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审核意见2011年末企业人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按新国标口径调整计算的2011年末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厦门银监局审核意见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审核意见
1                 
2                 
3                 
                 
                  
                  
                  
                  
                  
                  
                  
合                                    计   
2010年本行全部本外币贷款余额 2011年本行全部本外币贷款余额 2011年本行全部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   
按新国标和市政府奖励措施口径调整计算的2011年末本行小微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