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完善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落实各项管理服务制度,推动重点县实现并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做好重点县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在重点县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推动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传播计划生育、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等文明婚育观念,建设新型家庭人口文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深入推进财政小额贴息贷款少生快富工程。对已确定的财政小额贴息贷款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扶持户,扶贫部门按照年利率5%的标准予以贴息,其余贷款利息由县人口计生部门从财政小额贴息项目资金予以解决。进一步完善财政小额贴息贷款少生快富工程资金筹集制度,鼓励和引导市、县(市、区)财政加大资金配套力度,资金配套情况将作为省级安排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产业扶贫、“雨露计划”、就业促进等专项扶贫政策或项目时,要优先优待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对计划生育贫困户优先安排直接到户扶贫项目、优先安排劳动力转移培训、优先安排小额信贷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到户额度高于一般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危房改造、贴息贷款、定点扶贫等政策或项目,要向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倾斜,支持计划生育扶贫对象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四)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贫困村支持力度。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要向人口计生工作做得比较好的贫困村倾斜。在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生育水平较高的连片特困地区,推广实施诚信计生奖励政策。大力支持“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和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并推动这些活动向重点县倾斜。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帮困扶持。

  (五)加强基层人口计生服务能力建设。支持重点县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适当配备或更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设备。

  五、健全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机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