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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云政发[2012]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1年,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全省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不怕流血牺牲,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进行坚决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勇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李欢等2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人员及其亲属珍惜荣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争创佳绩。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英勇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云南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11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2011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一)抢险救援先进群体

  张士兴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医院医生

  何正群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医院护士

  吴雪昌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医院技工

  (二)勇救落水人员先进群体

  王永刚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

  王思楠  思茅亚太影楼摄影师

  刘朝福  思茅亚太影楼摄影师

  对以上2个群体,分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每个群体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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