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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计划的通知

  五、及时总结。各地教育局和高校完成今年的置换培训工作后,要分别总结在开展培训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思路,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
  六、加强督促检查。我厅将于今年下半年对各地、各校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有关单位对培训效果进行独立评估。对培训组织工作不力、效果不佳、评估不合格的地方和学校今后将调减培训数量,对经费使用不规范、未有效保障参训教师基本食宿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调整培训经费。
  请各市教育局和师范院校将联合制定的《XX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1份)于7月30日前报送我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曾诗瑜,龙海山;联系电话:020-37627294,电子邮箱:longhaishan@163.com 。

  附件:
  1.201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结业证书(式样)
  3.广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结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培训名额确定表

地区

名额

地区

名额

汕头市

190

汕尾市

120

韶关市

140

河源市

100

湛江市

250

阳江市

80

肇庆市

100

清远市

110

茂名市

270

潮州市

100

惠州市

80

揭阳市

240

梅州市

140

云浮市

80

合计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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