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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3)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①切实落实护士编制。医院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医院的服务规模、床位数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合理调整护士配置数量并保证编制的落实。
  ②保证护士福利待遇。医院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
  ③落实支持保障措施。关心护士的身心健康,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支持保障系统,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形成全院各部门服务于临床的格局,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优质护理信息月报质量。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强化推广优质护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辖区内医院实施目标化管理。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于6月15日前分别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省中医药局医政处,各医院制定的工作计划要于6月30日前报送核发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优质护理信息月报质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表(2012版)》(见附件1)、《省级优质护理服务重点联系医院工作信息表(2012版)》(见附件2)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当月30日,请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报送专用邮箱:gdyizhengchu@126.com。
  (二)加强沟通协调,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组织人社、物价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参与,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优质护理服务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按照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在加强科学管理、加大人才培养和改善护理服务方面,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逐步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提升患者满意度、增进医院社会效益的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省卫生厅
  联系人: 王琳、谢意兰
  联系电话:020-83813425,83805468
  电子邮箱:gdyizhengchu@126.com
  省中医药局
  联系人:张艺平
  联系电话:020-83821411
  电子邮箱:gdzyyz@126.com

  附件:
  1.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表(2012版)
  2.省级优质护理服务重点联系医院工作信息表(2012版)

  附件1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表
(2012版)

  市(区)             填报日期:2012年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政策措施、检查指导、对口帮扶、宣传培训、质量控制等相关情况。)

  二、辖区内医院情况

  (一)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

项 目

辖区内医院

总 数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数量

所占比例(%)

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患者满意度(平均%)

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数量

三 级

     

二 级

    

/

一 级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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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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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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