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护士条例》,认真执行《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
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中医医院护理工作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护理质量,惠及广大患者。
(一)重点工作安排。
1.通过31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示范效应,宣传、推广工作经验,促进我省的优质护理服务持续、规范开展。
2.通过国家和省级重点联系医院,加强直接联系和指导,带动辖区内护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通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指导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对口帮扶”示范模式。
4.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方案》,对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属医院、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示范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对各市卫生行政部门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成效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予以通报。
5.指导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和完善临床各专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收集、统计和分析护理质量信息;对优质护理服务信息进行抽查复核;组织开展护理专业人员培训。
(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明确目标进度,落实政策措施。按照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原则和目标,结合两年来的实施经验,制订本辖区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主要措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等,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保证各项措施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
2.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鼓励改革创新,积累有益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参照《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方案》,结合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等,采取暗访、不定期检查、现场点评、回访患者、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客观评价医院开展优质护理的实际效果,注重患者和社会的反映。
3.强化对口帮扶,推广成功模式。指导辖区内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通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县级医院改革护理模式、加强护理科学管理、提高护士服务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县级医院护士队伍建设,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对口帮扶”示范模式。
4.重视宣传培训,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形成推动护理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各级医院管理者和护理管理者的培训力度,统一思想认识,领会工作实质,掌握实践方法,提高护理科学化管理水平。
5.突出质量控制,体现专业内涵。加强各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指导质量控制中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市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按照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的临床各专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收集、统计和分析护理质量信息;对辖区内医院优质护理服务信息进行抽查复核;组织开展辖区内护理专业人员培训。
(三)医院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