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卫函〔2012〕4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在总结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关于“大力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和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切入点,实施临床护士对患者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坚持以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落脚点,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坚持以加强科学管理为关键点,充分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建立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按照“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的工作原则,促进护理工作适应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1.全省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70%以上的病房,并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三级甲等医院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在全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2.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以上的病房。31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100%的病房。
3.9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6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4.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患者满意度达90%以上。
5.每家三级医院至少帮扶2-3家级县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6.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1.5-1.8:1。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