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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2—2015年)的通知

  10.抓好沈阳文化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为我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交易平台。运用规模化、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信息发布、维权诉讼和产权交易,为我省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
  11.开展知识产权预警,搞好知识产权战略专项预警分析。根据我省产业集群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分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专项预警分析。到2015年,完成石油装备、镁质资源、精品钢、机器人、汽车零部件、轴承等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分析与研究,并完成相关专利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适时发布知识产权战略专项预警和信息,为各级政府决策、行业和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依据。(省知识产权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2.转变对外贸易方式,提高知识产权在外贸出口中的比重。鼓励我省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合资、联营和特许经营,引导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产品对外输出和贸易,通过提高产品知识产权含金量,有效提高高科技商品出口比例,促进我省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和贸易价值的优化升级。(省外经贸厅、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
  13.实施知识产权富农工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积极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品”活动,支持以品牌共享为基础,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的重要载体,大力培育我省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证明等集体品牌,形成我省农业区域品牌,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覆盖率,提高我省农产品、食品产品区域品牌的知名度。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商标,争创驰名、著名商标,扩大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省工商局、省农委、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
  14.坚定推进全省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重点督导完成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任务;按照国务院要求在2012年6月底前和2013年12月底前按时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要把握“先大后小、先国(有)后民(营),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要探索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勤俭节约、经费保障、集中采购、资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起各项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企业正版化工作年度指标不断提升,至2015年实现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以行业软件为主营工业企业正版化率超过90%。(省新闻出版局)
  15.做强“老字号”,促进我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省老字号的认定工作,使我省老字号企业形成做大做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规范恢复一批的发展格局,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民族文化和独特技艺的商业服务业、“老字号”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独特作用。鼓励中小企业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形成具有我省地方和少数民族特色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支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点作品的创作,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省服务业委、省工商局、省文化厅)
  16.进一步做好版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工作。充分发挥版权工作站作用,拓展版权利用方式,降低版权交易成本和风险。积极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在版权市场中的作用。(省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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