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增强版权意识,继续做好版权工作。全面开展版权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版权意识,保护版权权益。继续做好作品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登记。积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创意产业、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努力形成版权产业集群。(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
4.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扶持植物新品种培育。鼓励全省农业科研单位、种子企业和个人积极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育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公益单位和种子企业。继续实施农业种子创新工程,选育高产、优质、多抗的农业新品种。到2015年,力争培育10到20个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技术支撑体系,使植物新品种数量稳步增长,推进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更换一次。(省农委、省林业厅)
5.制定完善保护和促进我省老字号发展的相关政策,使老字号数量与质量不断提高。坚持市场导向、文化发掘、品牌树立、体制创新的基本原则,积极申报、壮大我省“中华老字号”队伍,提升老字号特别是“中华老字号”品牌整体水平。到2015年,力争新增“中华老字号”16家,使我省“中华老字号”数量超过50家。(省服务业委)
6.全面落实我省“十二五”规划中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安排意见。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协调,强化知识产权对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产业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
7.积极培育传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完善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等传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自主知识产权专项发展规划及相关配套激励政策。选择一批条件具备的关键技术给予重点支持,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和技术标准,促进我省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增强我省企业和产业在国家、国际标准领域的影响和话语权,为工业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质监局)
8.建立专利等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根据我省创新发展需求,围绕我省产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为促进自主创新,加强对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支撑和服务,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特别是围绕全省重点产业的培育,有计划、分批建设一批特色产业专利专题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搞好产业预警分析和专业人员使用培训。充分发挥专题专利数据库对技术研发、竞争对手跟踪与分析、专利运用与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创造条件提供专利专题数据共享和在线分析、在线翻译等人性化服务。(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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