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2〕19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粤安监〔2012〕6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卫生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活动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及开展活动情况报省卫生厅办公室(联系人:黄巧萍;联系电话:020-87620007;传真:020-83816417)。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卫生系统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根据国家和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积极开展卫生系统的重点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监管工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成立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厅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医政处、卫监处、应急办、科教处、人事处有关负责人组成。厅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其他有关处室根据业务分工,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围绕劳动者重点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职业健康监护覆盖率和职业病诊疗水平。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全面做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