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卫〔2012〕6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省中医药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卫生系统
纠风工作方案
2011年,我省卫生系统深入扎实开展收受药品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一批医护人员自觉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主动退缴了药品回扣;建立了一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了制度防腐的作用。2012年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三打两建”活动,全省卫生系统将抓紧“三打两建”工作契机,继续突出重点,进一步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经研究决定,2012年集中于5-7月份,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以收受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试剂、物资回扣和外泄外送统方信息非法牟利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以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纠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要求
开展全省卫生系统专项治理,是深化卫生纠风的重要措施,通过普遍教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完善制度、加强执行力,进一步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领域收受各种回扣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廉洁从医、廉洁办事的自觉性,推动我省医疗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的水平,服务促进保障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和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专项治理的对象和重点
开展今年的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是治理医务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医药采购和医疗服务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行为,包括医生开处方收回扣,医生和管理人员在购进、使用医用耗材中收回扣,医生和管理人员在购进医疗设备中收回扣,医生和管理人员在采购检验试剂中收回扣,管理人员在采购医院的物品、生活用品等物资中收回扣,外泄(外送)医院统方信息非法某利,医护人员、清洁工人违规私下收集高价、进口药的空盒子、瓶子和说明书贩卖给不法人员制造销售假药非法谋利等。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