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建立基层群众诉求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


  (四)建立律师值班接访的服务机制。各地利用社会律师、公职律师等资源,组织他们参与三级综治信访稳维平台和各地市信访局的信访值班工作,为信访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引导。

  (五)建立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化解的服务机制。司法所工作人员定期进村(社区),收集村(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情况,对一般的矛盾纠纷,由村(社区)自行调解,对重大疑难纠纷由司法所集中商讨解决,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要扩大人民调解进企业的覆盖面,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特别是医患纠纷和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人民调解工作,要积极探索和总结。

  (六)建立重点人群权益维护的服务机制。在大力推动以政府投入、社会支持等形式,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同时,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尤其是刑释解教前没有查实身份的“三假”人员、“三无”人员的合理诉求,要及时提供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七)其它服务职能的创新。

  四、工作机制

  建立基层群众诉求服务机制,要以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为出发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需求,重点完善以下工作机制。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对建立工作机制中需利用的平台和资源,服务的重点对象和范围,达到的工作效果,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二)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在突出司法行政职能和优势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如律师进法院值班和信访值班,诉前联调,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人民调解工作等等,要与法院、信访、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沟通协商,共同解决的联动制度。

  (三)进一步优化便民机制。要围绕便民利民,为群众办实事这个目标,建立基层群众诉求服务机制。要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上下功夫,做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特点,积极推进建立基层群众诉求服务机制工作,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加强领导,加强总结和推广,力争半年内县(区)司法局或有条件的中心镇司法所都建立起为基层群众诉求服务各项工作机制,省厅将建立基层群众诉求服务机制纳入对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和司法行政工作新一轮考评的范围,实施督导和考评。各地推进这些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请于10月中旬报省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