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设立岳池县外滩开发区等两家自助银行的批复
(川银监复〔2011〕64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你分行《关于设立岳池县外滩开发区等两家自助银行的请示》(工银广发〔2011〕188号)收悉。经审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段1栋8号、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西溪路183号分别设立1家中国工商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
二、你分行应加强对自助银行的管理,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配备日常管理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切实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