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通州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发〔201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成立通州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为区政府临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指导通州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定期了解和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协调各种关系,制定相关政策,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任务,全面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岳 鹏 区 长
副组长: 李亚兰 副区长
成 员: 张绍武 区教委主任
崔松光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春良 区财政局局长
杨连元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刘占恩 通州国土分局局长
杨 唯 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局长
贾君刚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薄立军 区市政市容委主任
杜德久 区文化委主任
白玉光 区卫生局局长
赵 斌 通州工商分局局长
石宝玉 通州公安分局副局长
魏 国 中仓街道办事处主任
华 飞 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东波 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军辉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忠义 永顺镇镇长
于立东 梨园镇镇长
柳德利 宋庄镇镇长
雷晓宁 潞城镇镇长
孙 伟 西集镇镇长
孝 军 漷县镇镇长
杨 利 张家湾镇镇长
倪德才 台湖镇镇长
鲁新洪 马驹桥镇镇长
刘德昉 永乐店镇镇长
何海龙 于家务乡乡长
三、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委,办公室主任由张绍武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加强对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定期组织开展检查,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北京市区县人民政府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情况督导评估办法(暂行)》要求,认真整理好材料,做好接受北京市和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验收等各项工作。联系人:胡晓东;联系电话:6954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