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2年3月)
各设区市商务局:
3月15日,中国—亚欧博览会秘书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中博秘招[2012]10号),确定了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简称“亚博会”)组展方案。现就大会有关情况及我省展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届亚博会参展情况
2011年中央决定把成功举办了19届的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升格并更名为中国—亚欧博览会,每年9月1日至5日在乌鲁木齐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首届我省参展企业26家,展位43个,共结识俄罗斯、伊朗、阿联酋、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30多个国家客户600多个,我省参展的农业滴灌设备、建材工具、食品机械、汽车配件、轻工产品等深受外商欢迎,出口合同及意向超千万美元。针对新疆地区具有辐射周边中亚诸国的功能,以及巨大的内销市场潜力,数家企业会后在新疆地区寻找合作伙伴,建立销售代理机构。
二、第二届亚博会组展方案
(一)展区设置
第二届亚博会展区包括:国际及港澳台展区、国内展区、新疆展区、专业展区、高新技术园区展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展区。
商品展为专业展区,按商品大类划分为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展、建材及五金工具展、能源照明及环保展、小型机械设备展、电子电器展、农产品及食品展、家居用品展、纺织服装展、室外大型机械设备展、室外工程机械和车辆展、中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展、文化产业展。
其中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展由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组织,中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展由商务部合作司组织,文化产业展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组织。
为满足企业参展需求,第二届亚博会增设9号馆,拟安排专业展区中的农产品及食品展、家居用品展、纺织服装展。9号馆设置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西广场,为封闭式大篷,篷内配置与室内展馆相关配置相同。
(二)展位费用
1、室内
⑴标准展位
①规格:9平方米(即3m×3m)
②配置:中英文楣板1块、展板3面、椅子4把、洽谈桌1张、电源插座1个、射灯4盏、日光灯1盏、纸篓1个、展位地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