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推广优化旅游保险产品,改善旅游保险服务。保险机构应积极针对旅客的特点和旅行社的实际需求,大力推广紧急医疗运送险、行李延误险、酒店调整险、旅程延误或取消险、行李或证件被盗抢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景区(点)特殊旅游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险、住宿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旅游保险产品,不断改善旅游保险产品的售后服务,提高理赔效率。
四、完善旅游支付环境
(十二)扩大本市旅游业银行卡支付范围。推动各银行卡收单机构加大在本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经济型酒店、A级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主要文化场馆、郊县生态旅游区、农业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区域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建设力度,加强对银行卡受理机具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机具的规范使用。支持中国银联充分发挥银行卡组织在资源整合、技术创新、渠道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制定与旅游业银行卡支付相关的鼓励政策和激励措施,不断完善旅游业银行卡支付环境。到2015年,本市旅游业基本实现银行卡刷卡无障碍。
(十三)推动银行卡在旅游交通领域的支付应用。鼓励各高速公路、汽车客运、铁路、水上观光及水路客运等旅游交通领域的售票(收费)窗口积极受理银行卡,提升人们出行支付的便利程度。鼓励各银行卡收单机构做好收单服务工作。
(十四)支持金融机构发行旅游联名借记卡和上海旅游卡,利用银行卡宣传上海著名旅游景点。加快拓展与旅游特约商户的金融合作,对持卡用户在旅游景区(点)购票或在特约商户进行住宿、餐饮、购物等消费时,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或消费便利。积极拓展上海旅游卡在自助售卖机、自助售票机、停车场等小额快速刷卡支付领域的应用,积极开拓特约商户的领域和数量,提高用卡支付便捷程度。
(十五)创新旅游支付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支付机构发展基于互联网和手机为平台的旅游支付产品,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商业模式,整合旅游资源,为游客提供便捷、个性化的旅游支付产品、服务和资讯,方便游客提前购票、订餐、安排行程及预订酒店等。
(十六)完善外币兑换服务网点。推动商业银行和专业外币兑换公司与星级饭店、交通枢纽、旅游集散中心等加强合作,根据实际需求完善外币兑换服务网点布局,为游客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外币兑换服务。
(十七)鼓励各商业银行结合旅游业特点,适当延长旅游景区(点)、交通枢纽、主要文化场馆及旅游集散中心等附近商业银行网点在旅游旺季的营业时间或增加自助机具安放数量,方便游客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