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关于印发《关于完善金融服务支持本市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金融服务支持本市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六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完善金融服务支持本市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旅游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完善金融服务支持本市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意见》(沪委发〔2011〕3号),完善上海旅游业金融服务环境,创新上海旅游金融服务产品和业务,促进上海旅游业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拓宽旅游相关企业融资渠道

  (一)研究完善旅游行业的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各银行金融机构应结合旅游相关企业特点,制定明确的行业信贷政策,主动提供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合理定价,建立尽职免责和正向激励机制,为旅游企业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强对旅游相关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创新对旅游相关企业授信模式。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相关企业的授信支持,探索完善景区(点)经营权质押、商铺租赁权质押及门票收入质押等多种担保模式,针对旅游相关企业在设备进口、设备租赁、技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正常营运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开展进口开证、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营运资金贷款及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企业提供并购贷款服务,支持其开展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

  (三)加强准金融机构对中小型旅游相关企业的服务。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结合中小型旅游相关企业特点,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开发适合中小型旅游相关企业的贷款品种,拓展多种途径的反担保模式,加大对本市中小型旅游相关企业的融资和担保支持。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