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房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对村庄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领导:吴晓勤 责任处室:村镇规划与建设处)
29、加强全省建设系统稽查执法工作,规范执法队伍建设。(责任领导:李建 责任处室:稽查局)
四、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30、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责任领导:李明 责任处室:监察室)
3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责任领导:李明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
32、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责任领导:陈爱民 责任处室:综合计划处)
3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责任领导:李明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
34、启动廉政风险防控运行管理工作,加强风险点的动态监管和考核修正。指导全省住建系统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领导:李明 责任处室:监察室)
3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责任领导:吴桂和 责任处室:办公室)
36、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责任领导: 李明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37、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体系建设,构建阳光政府。(责任领导:吴桂和 责任处室:办公室)
38、进一步规范厅发文件,推进各项立法工作进程,指导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责任领导:吴晓勤 责任处室:法规处)
39、认真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新闻宣传。(责任领导:仲亚平 责任处室: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40、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开展行业协会防治腐败工作。(责任领导:李明 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