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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申报国家摩托车及零部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的通知

  (六)申请企业通过ISO9000、ISO14000等国际认证的复印件。

  (七)申请企业境外营销服务网络建设情况(附件2)。

  (八)申请企业符合出口转型升级的明确发展方向(如摩托车、零部件、全地形车等)及3年要达到的相应发展目标。

  (九)申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等情况。

  各申报企业应根据上述材料,编写和上报《国家摩托车及零部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档(格式参考附件3)。

  四、企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为配合我委申报重庆国家摩托车及零部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请各企业认真填写《重点摩托车出口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提供纸质件1份,附电子文档)

  五、认定流程

  国家摩托车及零部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依照“地方上报、专家审核、商务部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重庆市外经贸委负责受理重庆地区基地企业的申报和初核工作。

  (二)商务部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审核工作完成后,向商务部提交评审报告。

  (三)商务部按照“量化评分、择优认定”的原则,在审核报告基础上确定拟认定的基地企业名单在商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商务部认定为国家摩托车及零部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并授牌。

  (五)商务部对基地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从基地企业建设效果、申报时所提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基地企业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企业将予以摘牌。

  请各摩托车整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高度重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积极如实申报,并于5月18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至重庆市外经贸委机电科技产业处,并将资料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钟华

  电 话:89019267

  传 真:89018119

  邮 箱:cqjdb@yahoo.com.cn

  附件:
  1、国家摩托车及零部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申请表
  2、国家摩托车及零部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境外营销服务网点建设情况表
  3、国家摩托车及零部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报书编写指南
  4、重点摩托车出口企业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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