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事务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文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涉税鉴证收费标准有效期为3年,3年后重新核定。
附件: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省物价局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基数
| 分段累进计费额度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 销售收入总额、资产总额
| 100万元(含)以下
| 2.5‰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税前弥补亏损鉴证,计费基数按销售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计费基数按资产总额计算。计费金额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
|
100-500万元(含)
| 1.6‰
|
500-1000万元(含)
| 0.8‰
|
1000-5000万元(含)
| 0.5‰
|
5000万元-1亿元(含)
| 0.25‰
|
1亿元-5亿元(含)
| 0.1‰
|
5亿元以上
| 双方协商
|
二
|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鉴证
| 加计扣除总额
| 100万元(含)以下
| 2.0%
| 计费金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100-500万元(含)
| 1.5%
|
500-1000万元(含)
| 1.0%
|
1000-5000万元(含)
| 0.5%
|
5000万元以上
| 0.2%
|
三
|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
| 报损金额总额
| 50万元(含)以下
| 2.0%
|
50-200万元(含)
| 1.0%
|
200万元以上
| 0.5%
|
四
|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 项目收入总额
| 1亿元(含)以下
| 1.0‰
| 计费金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
1-3亿元(含)
| 0.4‰
|
3-10亿元(含)
| 0.2‰
|
10亿元以上
| 双方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