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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国税局、安徽省地税局关于重新核定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事务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文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涉税鉴证收费标准有效期为3年,3年后重新核定。

  附件: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省物价局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安徽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收费项目和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分段累进计费额度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

销售收入总额、资产总额

100万元(含)以下

2.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税前弥补亏损鉴证,计费基数按销售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注销税收清算鉴证,计费基数按资产总额计算。计费金额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

100-500万元(含)

1.6‰

500-1000万元(含)

0.8‰

1000-5000万元(含)

0.5‰

5000万元-1亿元(含)

0.25‰

1亿元-5亿元(含)

0.1‰

5亿元以上

双方协商

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鉴证

加计扣除总额

100万元(含)以下

2.0%

计费金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100-500万元(含)

1.5%

500-1000万元(含)

1.0%

1000-5000万元(含)

0.5%

5000万元以上

0.2%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

报损金额总额

50万元(含)以下

2.0%

50-200万元(含)

1.0%

200万元以上

0.5%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

项目收入总额

1亿元(含)以下

1.0‰

计费金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1-3亿元(含)

0.4‰

3-10亿元(含)

0.2‰

10亿元以上

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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