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畜牧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构建稳定长效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抓好畜禽种业科技创新,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技术,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新品种。重点推广肉禽肉兔标准化饲养、肉牛肉羊快速育肥、生猪人工授精、奶牛高产养殖、程序化免疫、疫病快速监测、畜产品质量检验、生产数字化应用、生态养殖、牧草种植及秸秆转化等十项技术,实现良种、良料、良法配套的综合养殖技术应用,提高畜牧业综合效益。健全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加大畜牧业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深入开展畜牧科技入户和示范工程,全面提高畜牧业从业人员素质。
(三)加强投入品市场监管。实行饲料、兽药、疫苗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完善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管理,加大饲料执法和检测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完善兽药、疫苗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管理,实施健康养殖,科学合理用药、用苗,降低抗生素等药物残留。完善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建设和管理,严格种畜禽生产经营条件,完善种畜禽场生产经营制度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违法人员禁入制度。
(四)加强畜牧兽医机构建设。深入贯彻《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06〕119号)精神,加强市、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稳定隶属关系,加强人员编制管理,逐步建立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统一管理的体制。健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条件,推行县级畜牧兽医、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金融支持、财税支撑、土地使用、畜牧机械购置补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积极开展畜牧业养殖保险,推广能繁母猪保险经验,扩大畜禽养殖种类的保险范围。引导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担保服务,探索完善贷款担保机制,解决畜牧业发展的资金困难。落实畜禽养殖用地政策,规范用地手续,符合要求的按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积极争取国家、省畜牧业扶持项目投资。市、县级财政要积极整合畜牧业发展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扶持鼓励奶业生产、特色化畜禽发展、标准化示范创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加快各类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发展网上竞价拍卖、电子交易、物流配送等现代交易方式,培育畜产品物流企业,建立完善畜产品物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