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生态乡镇是创建生态县的一项重要条件,为切实加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的领导,推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成立肃北县创建省级生态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生态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整个创建活动的协调和指导。各乡镇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生态村创建工作列入乡镇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分管乡镇长主抓,同时,要成立创建办公室、调配人员,负责协调规划编制和创建活动各个环节的落实。要立足实际,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人员,并健全协调制度、责任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二)注重协调配合。要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领导机制,把生态创建纳入乡镇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环保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全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指导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乡村企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建立稳定达标制度;住建部门要负责指导制定村建设规划,指导并组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理,当前重点是抓好小城镇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牧农部门要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研究政策、抓好试点,组织指导生态农业的发展;林业部门要继续推进植树绿化,突出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利部门要负责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开展河道清淤整治,抓好安全饮水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改厕、改厨、改圈工程,指导乡村医疗单位依法处置医疗垃圾,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把扶贫、环保、水利、交通、牧农、林业、住建、民政、卫生等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有效地整合在一起,集中进行新村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圈舍改造、庭院绿化美化、沼气和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项目上来,努力改善环境面貌、提高环境质量。各乡镇要对照创建标准、围绕薄弱环节和设施,在乡镇政府投入的同时,要广开资金筹措渠道,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和社会资金投入,争取硬件达标、软件管理到位。
(四)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媒介,深入开展生态村创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对推动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的重大意义;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道德教育,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更新环保观念,转变生活习惯,形成讲道德、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尚。要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村创建活动,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生态村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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