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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卫生工作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卫生工作检查的通知
(苏卫办社妇〔2012〕10号)


各市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医改工作部署要求和《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决定对全省社区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社区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整改存在问题,努力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和《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完善和落实政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配套政策措施。

  (二)是否认真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每个街道由政府办好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以中心为主、站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三)是否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性卫生服务,推行《江苏省社区门诊诊疗指南(试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占总量的比例稳定在45%以上,规范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是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三基”训练,实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实施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专项培训,落实大医院对口支援社区的政策。

  (五)是否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财政补偿、药物采购使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改革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巩固扩大改革成果。

  (六)是否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社区医生与群众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主动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管理和寻医问药等服务。

  (七)是否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房屋面积达标,功能分区合理,标识标牌统一,科室设置规范,服务流程科学,基本设备配套,内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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