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13个临床护理专业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初评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开展13个临床护理专业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初评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便〔2012〕55号)


各市卫生局医政处、各有关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症护理等临床护理专业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51号)的精神,我厅定于6月上旬开展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12年6月8日~10日(8:00~11:30,13:30~17:30)。

  二、评审地点

  省卫生厅11楼会议室,省护理学会206、511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申报单位(分组见附表)院领导、护理部主任、专科护理带头人各1名参加。

  四、评审流程

  1、抽签,确定参加初评顺序。

  2、动员说明会,全体申报单位和评审专家参加。

  3、汇报与提问,每个申报单位30分钟(分段计时)。包括三个部分:

  (1)院领导阐述对专科护士、专科护理的理解与认识,政策建议,对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取得后开展工作给予的保障条件及措施。(5分钟)

  (2)护理部主任或专科护理带头人阐述本专科临床护理内涵与发展、参与竞争的主要优势、取得基地后的工作思路、如何加强专科自身建设等。(15分钟)

  (3)专家提问。(10分钟)

  各申报单位可制作PPT或脱稿演讲。为确保初评公平、公正,所有评审专家由省外管理及专业人士组成,专家组成员合议形成初评意见。

  申报实习基地单位不参加本次初评。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申报单位可将PPT于6月7日前发至zschxq@sina.com或QQ:384516983。概不接受U盘课件。

  2、报到地点:江苏省护理学会511会议室(中央路42号,省卫生厅院内)。

  请各市卫生局医政处通知辖区所在医院相关人员(含厅直属医院)做好准备工作并准时参加。外地需安排住宿(厅大院内康苑宾馆)的,请提前联系。联系人:孙翠华、刘玉君,电话:025-83620694,83620691。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