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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江苏省卫生厅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2、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党章,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强;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牢记宗旨,联系和服务群众,在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先锋模范作用显著;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团结同志,助人为乐,依法办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3、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显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团结同志,诚心诚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同党员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

  三、评选推荐办法

  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确保被推荐的对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公认度,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基层党支部民主讨论推荐,逐级上报,在充分听取党支部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后报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

  四、上报材料要求

  推荐对象确定后,各单位要上报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和《省卫生厅先进党支部申报表》、《省卫生厅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省卫生厅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近年来的事迹材料(一式一份)。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应包括:主要做法、参与推荐的基层党支部数和党员数及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研究情况等。申报表中的单位名称、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并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翔实,特色显明,不要空洞,字数在2000字左右。主要事迹一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至500字,内容由其事迹材料概括而成。上述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营造氛围,好中选优,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要把评选推荐活动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同深化医改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起来,确保评选推荐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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