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
湖北省消防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十堰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十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委 员:师永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 周建国 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副主任
张祖勇 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陈勇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委 员: 张应元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黄宇和 市发改委副主任
姚守义 市教育局副局长
蒋运泉 市民政局副书记
陈洪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勋军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柯昌国 市住建委副主任
卫 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善兴 市农业局副局长
方 群 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建宏 市商务局工会主席
包海卫 市文体(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曹 勇 市卫生局党组副书记
袁劲松 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何武志 市安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