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上海市教练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提高我市教练员对科学训练的思考和研究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练员队伍,我局决定举办第十二届上海市教练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选对象
凡本市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直属训练单位与直属场馆体校的教练员均必须撰写体育科研论文,参加评选。
二、论文选题范围
1.对运动队思想教育与管理方法的研究;
2.对运动项目规律的探索与研究;
3.对科学训练原则的探索与研究;
4.各运动专项技战术、心理训练理论与方法的研究;
5.上海后备人才培养的对策和建议;
6.青少年科学选材的研究;
7.体能训练方法的研究;
8.有关训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研究;
9.其他与运动训练实践及理论有关的研究。
三、论文评选方法
论文评选分优秀运动队组及业余训练组两个组进行。
(一)优秀运动队组
各运动项目中心、一线运动队各自成立评审组,对本单位论文进行初审,从中评选出20%的优秀论文报送市体育局科教处,参加优秀论文评选。其余80%的论文均需同时上报,并附论文目录表。
(二)业余训练组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校、二体校、直属场馆等各自成立评审组,对本单位论文进行初审,从中评选出10%的优秀论文报送市体育局,参加优秀论文评选,其余90%的论文均需同时上报,并附论文目录表。
(三)论文初审要求
各单位组织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评委应占评审组成员的70%以上;评审时要从论文的科学性、创造性、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论文写作技巧等方面对申报论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市体育局将在各单位初审、上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统一评审。
四、论文报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