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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落实母婴阻断措施。将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扩展到全市。各级各类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艾滋病病毒、梅毒及乙肝、丙肝免费检测和咨询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感染艾滋病病毒、梅毒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措施。
  加强血液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要继续巩固我市自愿无偿献血的成果,继续保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加大采供血管理力度,在血站开展核酸检测,提高血液筛查能力,所需费用通过调整血站供血收费标准、合理安排血站经费预算统筹解决。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积极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组织。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血和院内感染管理,完善并落实预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病人防护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卫生、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探索建立经输血感染艾滋病保险制度。加强单采血浆站的管理,严格质量控制,严守操作规范。
  (五)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针对流动迁移人口,各地要建立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责任制,省际、市州、县区间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补、服务互动,建立流动人口宣传、干预、救治等综合管理服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农民工返乡时机,抓好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监测检测工作。要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对旅客宣传的内容,各类交通工具中要摆放或播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劳务输出部门要将出国劳务人员等流动人口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出国前培训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关怀救治力度,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医疗保障,减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医疗负担。
  继续完善以就地治疗、家庭治疗和医院治疗为主的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体系,加强对感染者的定期检测和心理干预,建立病人异地治疗保障机制,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抗病毒治疗的质量。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作用,探索中医药治疗的方法。各地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采取责任到部门、到人的办法,实行检测、干预、治疗、关怀全程服务,无缝对接。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艾滋病治疗需要,结合新农合基金、医保基金、财政等各方面情况,在我市增补基本药物目录中适当增加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种类,扩大用药范围,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包括艾滋病病人在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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