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十政发〔201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2〕3号),进一步加强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低流行水平,到2020年全市疫情得到较好控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防控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控意识。
宣传教育是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首要环节,要坚持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公益性,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艾滋病挑战的良好局面。市、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在黄金时间和主要频道播出艾滋病防治知识节目或公益广告。剧场、影院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公益广告片纳入片头广告内容。
要将艾滋病防治政策与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党员、新进公务员轮训的培训内容,定期对党政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与政策宣讲,努力提高各级党政干部艾滋病防治政策水平。司法行政部门应将《
艾滋病防治条例》和《
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纳入普法教育的内容。
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继续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中考内容,将艾滋病防治、禁毒、无偿献血知识纳入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健康教育等有关课程,高等院校要开设艾滋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或选修课。充分利用和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妇女面对面”、“青春红丝带”、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农民工培训学校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等多种平台,对青少年、妇女、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大众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内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结合辖区居民和村民实际情况和特点,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或集中宣传活动,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
(二)强化源头管理,实施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