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粤环〔2011〕1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省直各成员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2.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省直各成员单位名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省直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我国铅蓄电池企业引发的血铅超标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体健康与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开展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截至2011年7月底,全省排查了191家铅蓄电池企业,16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暂停生产或取缔关闭,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由于长期以来,我省铅蓄电池行业准入门槛低、规划布局不合理、环评审批把关不严、企业违法排污等原因,环境安全隐患仍然比较突出。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紧开展铅等重金属污染集中整治,采用倒逼机制,彻底解决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铅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胜劣汰、分类整治、规范发展、转型提升”的原则,严格准入、优化布局、狠抓整治、强化监管,通过产业整治与提升相结合、阶段性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新增先进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对全省铅蓄电池企业污染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治,积极推动铅蓄电池产业转型升级。
(二)整治目标:到2012年底,全省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得到全面整治,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大幅度提升,废水、废气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含铅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状况彻底改善,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到2015年,全省铅蓄电池产业空间布局明显优化,铅污染监测能力及污染健康检测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铅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7年的基础上有显著下降,铅蓄电池行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