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壮大金融机构力量
(四)继续推进金融开放战略。吸引有实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其他专业性金融机构来黄冈设立分支机构,实现10家县级农村信用社全部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向下延伸服务机构,并争取外资银行的进入,建立为各类经济主体服务的更加完备的银行服务组织体系。
(五)稳步发展其他金融组织。做好证券、期货、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的引进工作,扩展证券募集、信托投资、产权股权投资等融资渠道。积极与保险公司总部开展战略合作,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高的保险公司,提高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金融服务及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六)改进信贷管理,提高实体经济服务质量。金融机构要从实体经济的特点出发,改进和完善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授信和信贷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在强调风险防范、明确责任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贷款激励机制,适当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尤其是有市场有效益的小微企业,要充分利用风险溢价机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给予相应的利率、收费优惠。
(七)进一步优化外汇服务平台。着力推进进出口核销改革,为涉外企业提供优质、快捷、便利的外汇服务;健全完善外汇管理体制,向外汇管理局县(市)支局下放外汇管理权限,便利涉外企业就近办理外汇业务;以英山县成为全省首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为契机,积极支持农产品出口;鼓励涉外企业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实现涉外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全覆盖。
(八)全面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通过完善支付清算设施、扩大信贷支农服务、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化程度、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知识普及力度,为新农村繁荣提供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制农村金融服务。实现支付清算系统、ATM机布放乡镇、POS机安放乡镇、转账电话覆盖到村,信贷支农服务、国库收支联网服务、人民币流通服务的覆盖面达到100%的目标。
四、增强金融市场融资功能,扩大融资渠道
(九)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培育上市资源,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平台,优先推动具备竞争力的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动市场并购重组,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买壳或收购控股上市公司实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