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藏政发〔2012〕66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007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我区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在上级行(会、公司)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四、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证券业、保险业快速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等20个先进集体和米玛多吉等5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分别授予“全区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全区金融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创造新业绩,为开创我区金融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区金融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不辱使命、服务西藏的精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学习他们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精神,立足本职创造佳绩;学习他们善于团结、共同奋斗的精神,置身高原服务各族人民。全区金融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区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用好用活用足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再立新功、多做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全区金融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0个)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日喀则地区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统计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监管三处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丁青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拉萨康昂东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