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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意见
(藏政发〔2011〕144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新形势下我区粮食流通工作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粮食流通工作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粮食直补机制,实行了青稞最低收购价制度,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初步建立,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国有粮食企业“老人”、“老粮”问题得以妥善解决,“老账”问题正在协调解决。建立了自治区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体系和粮食市场监测机制,初步建立了粮食应急预警机制,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加强,全区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粮食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变,各级政府调控职能进一步强化。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区区情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框架,有效保证了我区粮食安全,为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粮食流通工作还面临着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国有粮食企业历史包袱未完全解决、贷款困难、人才匮乏困扰国有粮食企业生存改革发展,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发挥主渠道作用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粮食宏观调控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监管体系、粮食应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实施粮食调控的手段不足;三是粮食专员(市长)、县(市、区)长负责制还需进一步落实,基层粮食行政管理职能急需加强,基层粮食基础设施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需加大工作力度。
  (二)做好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流通直接关系宏观调控大局。粮食流通工作不仅关系我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而且关系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建设。做好粮食流通工作,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全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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