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试点调查采用“一套表”网上直报平台进行数据处理。
“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消费”报表由企业负责填写上报,由各区(县)统计局、控股(集团)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能源统计人员负责催报、收集和审核验收。
“建筑业企业主要建筑材料消费”报表由企业负责填写上报,由各区(县)统计局的投资统计人员负责催报、收集,能源统计人员负责审核验收。
参与试点的企业于7月15日前完成数据填写上报,各区(县)统计局、控股(集团)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前完成数据验收,上报市统计局能源资源统计处。
六、数据质量控制
(一)各试点企业要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数据填报,并利用网上审核功能完成数据审核。对错误类审核内容必须改正;对核实类审核内容和详细说明类审核内容必须认真核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提供必要的情况说明。
(二)各区(县)统计局、控股(集团)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各项指标含义和填报要求,对企业统计人员做好指导工作,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市统计局能源资源统计处反映。要按照试点调查企业名录收集调查报表,对于没有填报报表的企业,要逐个查明原因,说明情况。要按照程序审核要求,对企业报表进行认真审核验收,确保数据质量。
附件
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消费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
|
20 年
| 表 号:Ⅻ501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字[2012]48号
有效期至:2012年9月
|
| 计量单位
| 代码
| 2010年消费量
| 2011年消费量
|
甲
| 乙
| 丙
| 1
| 2
|
一、金属材料
钢材
其中:用于重复轧制
粗钢
其中:用于生产铸件
生铁
其中:用于生产铸件
精炼铜(电解铜)
其中:用于生产铸件
铜材
原铝(电解铝)
其中:用于生产铸件
用于生产铝母线
铝材
铅
锌
镍
二、非金属材料
水泥
石灰
石膏
工业用粮
原木
其中:加工锯材消费
锯材
其他木材采伐产品
竹材
硫磺
三、回收资源再生利用
废钢铁
废铜
其中:直接用于生产铸件的
废铝
其中:直接用于生产铸件的
废铅
粉煤灰
煤矸石
高炉矿渣
钢渣
电石渣
硫酸渣
造纸用废纸
废橡胶
废塑料
| -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
吨
吨
吨
吨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吨
吨
-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吨
| -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