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度家电下乡新增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备案的通知
各中标生产企业:
2012年度家电下乡新增太阳能热水器中标企业在我省备案工作已经开始,为便于企业备案,现将有关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标企业备案申请书;
2、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中标通知书;
3、在河北省销售服务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中标产品型号、价格、网点覆盖面及售后服务等);
4、中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均为复印件)、企业在河北省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在河北省的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的具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6、承诺书(盖上企业的公章)。
二、所有中标河北区域的新增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应于2012年3月15日前向河北省商务厅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逾期未备案的企业,将不能在我省进行家电下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销售工作。2009、2010年在河北省已备案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不需要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