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健全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建立健全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长效机制的意见
(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
“十一五”期间,全区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共覆盖了66508个村屯,安装发放了1985300户直播卫星接收设备,解决了800万农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6〕1706号)精神,为建立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长效机制,确保村村通实现“长期通”,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村村通长效机制是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不仅要建设好,还要维护好,必须坚持“建维并举”的方针,确保村村通能够“长期通”,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成果。按照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精神,厂家两年保修期以后的维修经费需由自治区自筹解决。由于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设备采用的是机卡绑定的技术手段,每套设备的加密型卡号集中在国家直播卫星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直播卫星设备在维修的时候必须重新序列化,具有维修难度大、成本偏高、周期较长、技术操作复杂等特点,目前市场上非直播卫星设备维修授权特约站点无法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在全区建立维修集约化、管理扁平化、周转物流化的现代化维护管理平台势在必行。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