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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溯源制度。探索建立以企业或合作组织为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和餐饮食品安全溯源系统,逐步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推行“一票通”台账制度,将食品批发经营单位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经营单位的进货凭证规范为同一种多联票据,集中解决索证索票难的问题。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实行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分类监管。加强对不良信用生产经营者的监管,逐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生产经营者的退出机制,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失信惩戒制度、信用档案制度和动态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查询系统,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进一步培育企业诚信文化,营造企业诚信环境,全面发挥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的规范、引导、督促作用。

  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体系建设。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县(街、店、校)工作,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群体,强化示范引领带头作用,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技术支撑能力。

  提升装备保障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装备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为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执法执勤装备。加快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

  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利用各监管部门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科学合理确定其功能定位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满足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能力的调研,稳妥推进检验资源整合,统筹提升区域检测能力。推进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强化自主检测能力。完善食品药品抽验工作机制,扩大抽验覆盖面和抽验品种范围,增加抽验频次。抽验必须做到检验标准、检验程序公开,检验结果及时公告。对抽验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开展关键检验技术、快速检验技术和补充检验技术的研究,搭建检验技术共享平台。

  提升风险监测与评估能力。建立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重点建设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特别是对食品重金属污染的风险监测。建设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强对食品药品监测数据的评价分析和预警,使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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